一、电教硬件借用须知
1.借用电教设备时,借用人和管理人员要当面验证设备的状况,然后办理借用手续。
2.借用人要按期归还所借的设备。
3.借用人还物时,管理人员要当面验收,并记载有关情况,注销借
用登记。
4.如有损坏,应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5.外单位借用,须经信息处主任以上领导批准,并办理手续。
二、硬件添置和管理办法
1.学校电教设备的配置,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教学实际需要决定,
校内各部门增加电教设备,须经校长批准。
2.各部门配置的电教设备,由网络设备管理组统一登记,并报学校
存档,各部门应有专人管理,专册登记.并进行日常保养。发生
故障,及时到网络设备组填写“报修登记表”,以便派人维修。
3.由教师个人借用的电教设备,仅限于教学用,保管人要爱惜所借
用的电教设备,不随意供给他人使用,出现故障,要及时送到网
络设备组进行维修。
4.凡借用电教设备者,要办理借用手续。
5.所有电教设备,仅限于用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6.信息处在学期末要检查所有的电教设备。
7.对正常报损、报废的设备,要登记造册.报请学校批准后销帐。
8.凡属非正常使用或擅自折开设备而造成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人
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9.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