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级公用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全校多媒体设备的正常使用,,延长各种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订年级公用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制度如下:
一、 初一、初二每年级使用一个多媒体辅导室,初三、高一、高二每年级使用两个多媒体辅导室。平时的多媒体课只能到本年级辅导室上,只有市级以上的比赛课或录像课才能在电教馆四楼上,并提前两天到信息处
二、 使用年级多媒体室上课的教师必须参加年级组织的多媒体设备使用培训,学习多媒体设备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三、 年级多媒体室的责任人为年级主任,各年级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公用多媒体室的使用登记,卫生清洁。凡是多媒体柜线很杂乱、卫生很差、使用不规范的辅导室将进行全校通报。凡因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或丢失的照原价赔偿。
四、 教师使用年级多媒体设备必须在设备使用登记表上如实登记使用情况,及时反映设备使用状况。
五、 教师使用电教馆一楼和四楼多媒体设备时必须提前到信息处申请登记,使用完后必须正常关闭设备,并断开电源,并告知管理员。